内设科室职责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7-11-30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职工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信访、舆情应对、政务公开、宣传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

    联系电话:3118545

(二)法制与规划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市海洋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海洋产业政策研究,调查分析全市海洋经济发展形势,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的建议,推动完善海洋事务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机制,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核算、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管理全市海洋基础数据,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海洋与渔业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海洋督察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联系电话:3118761

(三)海域海岛科

拟订全市海域使用的和海岛保护的管理政策与技术规范,编制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及围填海计划,负责海域动态监控工作,配合海岸线修测及市内海域界线勘定工作,组织开展海域和海岛使用论证、评估、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工作,征收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吗,承担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海岛名称及其标志设置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3114450

(四)生态环境环保科(预报减灾科)

负责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编制海洋专项环境信息,组织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负责海洋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海洋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海洋自然保护区、特别保护区及海岛生态保护,建立海洋环境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实行海洋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承担海洋倾废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防治工作。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海洋观测预报规划和海洋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海洋调查与评价及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动海水利用工作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研发、应用工作,承担科技平台和数字海洋建设。

    联系电话:3118749

(五)渔业科(渔船渔港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渔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负责提出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水域滩涂养殖发展规划,负责水产苗种监督管理、良种体系建设和新品种审定,拟订渔业产业化和渔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海洋牧场建设、休闲渔业发展、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负责全市渔业养殖病害防治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指导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渔业灾情信息收集分析,组织渔业生产抗灾救灾,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增殖,开展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组织开展渔业调查与评价及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负责渔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组织渔民从业技能和渔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拟定并组织实施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参与水产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海洋与渔业合作与交流,负责“互联网+”渔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渔业管理政策,依法保护渔业资源,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组织指导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和遇险渔船抢险救助的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渔船的越界制捕工作。组织拟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水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无公害水产品质量认证和水产品产地认定相关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水产品品牌,负责水产养殖中的渔用投入品使用、药物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承担渔业经济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3118746

(六)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311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