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港区航道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港区航道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港区航道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建设期24个月。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葫芦岛北港工业区东侧海域。
建设规模及内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港区航道由北港工业区船舶产业园区航道和和渤海造船基地的配套航道两条航道组成,航道总长度9455m,总用海面积194.7437hm2,航道底标高-10.0m,设计底宽为150m,此次航道疏浚在原-5.6m的基础上挖深至-10.0m,项目疏浚量856.87万m3。
总投资:总投资25487.2万元。
二、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
联系人:孙大大 联系电话:13470606781 邮政编码:125000
2.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传真:0416-2655561 E-mail:15941631312@163.com
三、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工作委托→公众参与、公示→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编制完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海洋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施工期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环境有何影响;
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工程建成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本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
5、您对本项目所持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