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山庄休闲渔业体验基地项目海洋环评公示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12-0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葫芦山庄休闲渔业体验基地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加,多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的开发建设,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山庄休闲渔业体验基地项目

项目位置:项目选址于葫芦岛葫芦山庄景区东侧入海口,朝东北面向渤海,南侧为北港工业区。

建设方案:本项目主要由堤坝、人工岛、篝火广场构成。堤坝自西向东呈环绕布置,形成围海面积18.7643公顷。堤坝总长约2706m,采用抛石斜坡堤结构,占海面积9.8222公顷。考虑到南侧堤坝和北港工业区之间有一条排洪渠,为保证水工建筑物与排洪渠的安全距离,南侧堤坝与北港工业区间距设为30m。在围海区内布置1座人工岛,用海面积1.3061公顷,人工岛通过桩基栈桥与北侧堤坝相接,需占海0.0440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在堤坝东端设置圆形篝火广场,用海面积1.5692公顷。此外在篝火广场南端内外两侧各设117m游船泊位,供游客出海体验休闲渔业。游船浮码头为季节性运营,运营期集中在5月至10月,冬季冰期到来之前应及时拆除。工程总投资9971.2万元,施工期约为12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葫芦岛葫芦山庄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马仗房小街;联系人:孙国朋;联系电话:0429-2095599;传真:0429-2095599;邮箱:sgp2226@126.com

   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联系人:孙倩;联系电话:0411-84780126;传真:0411-84782536;邮箱:sunqian@nmemc.org.cn

   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工可研报告―――研究国家和辽宁省、葫芦岛市有关法律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文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海洋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主要工作内容调查、监测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并分析评价,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和谐发展、项目建设与营运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项目建设、营运期采取的减缓措施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方式:问卷调查、走访调查、网上公示等形式

公众可通过如下形式,向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和建议。

1)采取打电话或传真的形式

电话:0411-84780126,传真:0411-84782536

2)采取发电子邮件的形式

电子邮件信箱:sunqian@nmemc.org.cn

3)采取信函的方式

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邮编:116023;联系人:孙倩

    七、公示期限:2015123--20151212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