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期15个月。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中突堤东侧及南侧海域。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二港池及5万吨级支航道工程,总用海面积89.5137hm2。其中:港池用海面积49.7750hm2,航道用海面积39.7387hm2,航道长度约2km,设计底标高-13.1m,设计底宽130m。项目总疏浚量542万m3。
总投资:总投资9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210-1号楼
联系人:任红 联系电话:0429-2201013
传真:0429-2201022 E-mail:534786211@qq.com
2.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18640093591
传真:0416-2655561 E-mail:15941631312@163.com
三、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工作委托→公众参与、公示→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编制完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海洋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施工期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等。
3.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主要因素是疏浚、运输等施工环节中引起的悬浮物对水环境的影响,该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悬浮物浓度将逐渐恢复至本底水平。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采用先进的疏浚设备,注意保护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时应重视对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施工过程中对泥沙扩散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环境保护适当的工程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环境有何影响;
3、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您对本项目所持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