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港北港港区104#件杂货转运泊位及港池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8-01-04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葫芦岛港北港港区104#件杂货转运泊位及港池项目

项目概要:本工程位于葫芦岛港北港港区东侧,为透水构筑物泊位及港池工程,项目新建透水构筑物长992米,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5.9505公顷,港池用海面积45.9596公顷。总投资57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前期工作(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环境监测、信息公示)→编制报告(预测评价、环保措施、公众调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海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

工作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预测评价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风险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为海洋环境管理提供核准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工程的了解程度?

2)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3)您认为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影响?

5)您对该工程持何种态度?

6)您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要求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葫芦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470606781

联系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楼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人:王淑扬

联系电话:15941631312

电子邮箱:417266232@qq.com

联系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吉祥街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