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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编码
XKHY00010000
职权名称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子项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六条 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实施主体
市渔港监督处
责任事项
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