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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编码
XKHY00120000
职权名称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
子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主席令第九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 第四十七条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实施主体
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事项
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