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渔业发展->质量安全

我市水产养殖行业全面推行使用《葫芦岛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制度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7-02-22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目标,根据葫海发〔2017〕2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市水产养殖行业全面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使用制度。

  我市早在2008年就统一印制了《葫芦岛市工厂化养殖生产日志》等作为“三项记录”推行使用,在规范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获得了农业部的赞赏。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往的记录制度逐渐不能适应现有的变化,“三项记录”并不能完全落实到位。2016年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市统一印制了《葫芦岛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并制定了相关制度,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市推行使用。该《记录》内容包括水产养殖企业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承诺书、基本信息、技术服务联系方式、各级监管机构历次检查抽检登记、法律法规制度宣传、禁用渔药名录等,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此项工作主要由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牵头,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局及其水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具体实施。目前全市《记录》发放工作开展顺利,预计在短期内即可完成。广大养殖业者对新版的记录的实用性给予了拥护和肯定,表示一定能做好记录。我们有理由相信,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会推进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图为2月17日工作人员深入养殖户企业开展工作